教育部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要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的同时,突出强调要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国际视野,力求使立德树人的方向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更加鲜明。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新要求,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近期工作目标是“建成一个体系、确立一个体制、形成一个格局”,即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确立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五个统筹”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育人体系
一是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顺各学段的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要避免个别学科客观存在的一些内容脱节、交叉、错位的现象,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是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
四是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支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五是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十项改革措施推进课程改革
针对课改的关键领域、主要环节和制约课程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提出了十项措施: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编写、修订高校和中小学相关学科教材;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强化教师育人能力培养;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实施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整合和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强课程实施管理。
“这十项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该负责人表示,一是打好专业基础,从构建核心素养体系、细化育人目标入手,研制学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课标教材;二是理顺教育教学环节,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考试评价制度,确保教育教学环节协调一致;三是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抓好教师能力培养、研究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开发;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建立健全课程实施的监测评估制度。“十项措施力求有效衔接、环环相扣,确保改革系统推进。”
践行核心价值观情况将成招生依据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为此,《意见》特别强调,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作用。”教育部基教二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课程改革一是要在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中,把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二是要修订有关学科教材,全面系统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三是要强化实践育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四是要将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为了切实加强此次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同时,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教育部和各地将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